重慶泰山電纜有限公司原址地塊(聯合車間及周邊區域)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報告公示
作者:admin點擊次數:1508發布時間:2022-10-24
重慶泰山電纜有限公司原址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顯示,該地塊土壤存在一定的環境風險,需進入下一階段的詳細調查與風險評估工作。針對上述情況,重慶渝北城市更新建設有限公司委托我司在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的基礎上,開展泰山電纜地塊污染土壤風險評估(定量)服務。
重慶環科源博達環??萍加邢薰境薪?ldquo;評估項目”后,立即組織專業人員通過走訪、詢問、資料收集分析等方式調查場地歷史沿革、產排污情況等。根據相關資料,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并結合現場的實際調查情況,制定監測方案,取樣分析,實施風險評估。于2022年7月~10月編制完成《重慶泰山電纜有限公司原址地塊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報告》?,F就風險評估報告進行公示,廣泛征求意見,請各位提出寶貴意見。
一、項目簡介
重慶泰山電纜有限公司原址地塊位于重慶市渝北區金果大道203號,緊鄰重慶汽博中心,總面積約286865平方米(約430畝)。根據地塊開發進度需求,本次評估范圍為重慶泰山電纜有限公司原址地塊聯合車間及周邊區域(以下簡稱“評估地塊”),占地面積約124970平方米(約187畝)。評估地塊2003年以前為農田和散戶居民區;2003年至2006年為重慶泰山電纜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建設期;2006年至2013年重慶泰山電纜有限公司在地塊內從事制造500kV及以下電力電纜、1000kV及以下導線、電磁線等生產活動,生產原材料主要為鋼帶、銅帶、鋼芯、鋁帶等(行業小類為3831電線電纜制造);2013年重慶泰山電纜有限公司實現技改擴容,在地塊東部擴建鋁線分廠,實現年新增10kV-500kV環保智能型交聯電纜1500km、500kV-1000kV特高壓導線30000噸、500kV及以下導線10000噸;2021年12月至今,企業關停并完成廠區內設施設備拆除工作,廠區建構筑物保存完整,現場遺留少量建筑垃圾、含油基坑和油漆桶等,循環水池、基坑中遺留少量廢水。
二、監測情況及結果
詳細調查階段在評估地塊內共布設了678個土壤監測點位(含補測加深點位)、9個地下水監測點位(含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階段3個點位),9個地表積水監測點位,共采集并送檢2614個土壤樣品(含257個平行樣、2組土工試驗樣品)、19個地下水樣品(含3個平行樣,地下水同一個點位進行了2個批次檢測,其中1個監測井為干孔),11個地表積水樣品(含2個平行樣)。土壤樣品監測因子包括GB36600-2018標準表1中45個基本項目,以及pH、表2中VOCs和SVOCs、石油烴(C10-C40)、銻、硼、總氟化物、錳、鋅和總鉻;地下水樣品監測因子包括pH、六價鉻、鉛、砷、銅、錳、鋅、鎳、硼、氟化物、石油類、萘、?、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熒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苯并[k]熒蒽、銻;地表積水樣品監測因子包括pH、總汞、總鎘、總鉻、六價鉻、總砷、總鉛、總鎳、總銅、總鋅、總錳、氨氮、氟化物、苯并[a]芘、石油類。
結合初步調查與詳細調查的檢測結果表明,評估地塊部分送檢的土壤樣品(合計59個超標點位,97個土壤樣品)砷、銅、石油烴(C10-C40)、錳、苯并(a)蒽、苯并(b)熒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等關注污染物含量超過GB36600-2008標準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地表積水樣品中石油類和砷濃度超過了《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所有地下水樣品的檢測因子濃度均低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Ⅳ類標準限值。土壤中污染物最大超標倍數和含量范圍分別為:銅(0.015倍,含量范圍為6~2030mg/kg);砷(2.10倍,含量范圍為0.4~61.9mg/kg);錳(1.15倍,含量范圍為42~8600mg/kg);石油烴(C10~C40)(22.85倍,含量范圍為6~19700mg/kg);苯并(a)蒽(1.13倍,含量范圍為0.1~11.7mg/kg倍;苯并(a)芘(19.91倍,含量范圍為0.1~11.5mg/kg);二苯并(a,h)蒽(1.73倍,含量范圍為0.2~1.5mg/kg);苯并(b)熒蒽(1.2倍,含量范圍為0.2~12.1mg/kg)。
在第一類用地方式下,風險評估結果表明地塊內土壤中砷、銅、石油烴(C10-C40)、錳、苯并(a)蒽、苯并(b)熒蒽、苯并(a)芘和二苯并(a,h)蒽對應的健康風險超過了可接受的風險水平。評估報告確定地塊土壤污染物的修復目標值為:錳4060mg/kg、砷20mg/kg、銅2000mg/kg、石油烴(C10-C40)826mg/kg、苯并(a)蒽5.5mg/kg、苯并(a)芘0.55mg/kg、苯并(b)熒蒽5.5mg/kg、二苯并(a,h)蒽0.55mg/kg。根據相關標準導則要求,結合污染空間分布,以最終確定的修復目標值作為劃定污染土壤范圍和方量的主要依據,估算出地塊內受污染土壤面積為9376平方米到15800平方米之間,總計需要修復的污染土壤方量19246立方米到32376立方米,修復深度為0-7.5m,屬于石油烴(C10-C40)、多環芳烴(苯并(a)蒽、苯并(b)熒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錳、銅、砷污染土壤。地塊內遺留有多種危險廢物,包括廢礦物油及廢油桶(HW08)、廢油漆及包裝桶(HW12)、膠水及包裝桶(HW13)、含油沾染物(HW49)等,共計約1780公斤;需處理地表積水約251噸。
項目地塊內企業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均不在“化工、制藥、焦化、涉 重點重金屬、大型填埋場等五類地塊涉及行業類別”內,但該地塊擬規劃為居住用地和商業用地,且監測結果顯示地塊內部分樣品中石油烴(C10~C40)含量超過了第二類用地管制值。按照《重慶市生態環境局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優化 固體廢物和土壤環境監督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和《重慶市固體廢物管理中心關于優化污染土壤危險特性鑒別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本地塊污染土壤在后續的治理修復階段如果通過水泥窯協同處置,則不需要開展危廢鑒別工作;若通過焚燒、填埋、燒結制陶粒等方式進行處置,則需要按照國家鑒別規范及現有的鑒別程序開展危險特性鑒別工作,可能涉及危險特性鑒別土壤的面積為547平方米到1090平方米之間,總計需要鑒別的污染土壤方量1069立方米到2113立方米,特征因子為石油烴(C10-C40)。
三、詳細技術資料查閱及時限
如有需要,公眾可通過電話、信函、電子郵件的方式,向報告編制單位索取查閱,時間為自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
四、公眾對本項目的意見和看法
請通過電子郵件、信函、傳真的方式轉給我們,同時請附上您的聯系方式,以便我們進一步溝通和回復。公眾提出意見的時間:自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主要征求公眾的如下方面的意見:(1)對本報告采取的監測方案有何意見和建議。(2)對本地塊環境保護方面的其他意見。(3)對本報告的結論認可度如何。
五、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重慶渝北城市更新建設有限公司
聯系人:羅老師 郵箱:331057299@qq.com